8月31日,南宁海关所属水口海关、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在南宁市某动植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企业,对一批走私入境的49.58吨榴莲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置。此次销毁是今年以来南宁海关销毁榴莲重量和货值最大的一批。
这批榴莲是近期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在辖区内捣毁一处走私榴莲过驳点时查获的,案值约120万元,现场还查扣涉案运输工具9辆,抓获涉案人员5名。
水口海关关员何宇思介绍,目前正值东南亚榴莲丰收期,榴莲的犯罪走私活动猖獗。走私进境榴莲来源及卫生状况不明,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无输出国家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产品安全卫生无法得到保障,如流入市场将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可能会因携带各类致病生物导致大规模病虫害甚至物种入侵。
8月28日,南宁海关所属东兴海关、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将近期在边境缉私行动中查获的两车、总重19.31吨的走私榴莲悉数销毁。
“为逃避关税及海关检疫监管,一些不法分子试图从边境非设关地和海上走私高价值水果入境,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此次销毁的榴莲正是海关缉私部门在边境线上截获的走私货物,为防止这些走私榴莲流入市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在对其进行外包装消毒后,全部运送到专业处置机构进行无害化销毁。”东兴海关关员戴牧呈说。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多元化,进口水果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千家万户。炎炎夏日,正值水果进口旺季,东南亚水果在国内市场走俏,广西多个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水果报关量值与日俱增。为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海关严格按照有关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对进口水果进行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进口水果,海关将对其进行监督退运或销毁处置。
据悉,8月以来,南宁海关、南宁海关缉私局先后在广西东兴、龙州等地连续查获走私进境榴莲案件30起,查扣涉案榴莲266.16吨,案值约500万元,查扣涉案运输工具30辆,抓获涉案人员27名。
据南宁海关动植食处处长张潇介绍,我国对新鲜水果进口实行检疫准入机制,获准入的国家或地区的水果需在第一进境口岸设立的指定监管场地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境内。走私入境榴莲未经海关检验检疫,存在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隐患,会对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