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
在近日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海关总署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海关系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出部署。政法司作为海关法治工作具体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以此次“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带领全国海关法治条线掀起“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热潮。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把握政治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进海关法治建设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其指明的政治方向,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海关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时刻牢记海关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海关法治建设的“根”和“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行动体现担当,以实绩彰显忠诚,为海关依法做好口岸疫情防控、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海关直接面对进出口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人民海关为人民”的根本宗旨,针对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一件件梳理、一条条研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评判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海关的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海关法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海关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海关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海关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海关法治建设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多方式、多途径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体关警员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在宪法、法律框架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海关法律制度体系,提供成熟、稳定、可预期的海关制度环境。
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昭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只有更加自觉地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海关建设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代法治海关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注入新的动力。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海关法律体系,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全面清理与民法典不相符、不衔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要加快海关法修订,重构海关基本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化海关新的职责任务、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海关全面履职于法有据。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做好境外海关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跟踪、分析与研究,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治理体系建设。
转变职能实现方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用法治给海关权力运行定规矩、划界限,持续优化海关职责体系,推进海关法治建设。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要求,降低进出口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向广大进出口主体释放改革红利。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复议纠错功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争议。要重点解决当前海关法治实践中依然存在的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执法不够规范统一、机械片面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不及时等问题,提升海关整体执法公信力。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坚持全员普法,打造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平台,培塑具有海关特色的法治文化。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落实基层海关法治人员履职要求,加快海关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完善全国海关法治人才梯队布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关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人才保障。
下一步,政法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海关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海关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